“我是一个农民的孩子,是党和组织给我平台,让我从一个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变成一名国家干部,这对于偏远的苗寨来说,我是全村人的光荣,这些都是党和组织给我的无限荣光。”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协原党组书记、主席潘文辉在忏悔书中写道。然而,出身并没有赋予他天生拒腐防变的基因,在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同时,他从“好孩子”变成“逆子”,亲手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。
2020年9月30日,潘文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。经查,潘文辉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任职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建筑工程承揽、征地拆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谋取利益,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.4232万元。
家风不严,丧失初心
潘文辉1988年毕业后,成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乡镇财政所工人。从乡财政所工人、办事员、副所长逐步走上仕途之路,最终升任县政协主席,并得到领导的信任,长期分管县政府主要工作。然而,随着权力增大,潘文辉逐渐放松自我管理,在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,他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开始扭曲。
他的哥哥去世后,潘文辉便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力,让县扶贫办相关负责人“重点照顾”其侄儿潘某,让潘某顺利承建多个扶贫项目工程。潘文辉认为,这只是拉亲戚一把,不算什么大问题。正是他认为是人之常情的“拉一把”,却与党纪国法背道而驰,与自己的初心渐行渐远。
“我没有对他进行严格管教,对他做的也是睁只眼闭只眼,导致他胆子越来越大,我管不好自己的亲属,责任在我。”潘文辉在忏悔书中写下这样的字句。潘文辉这名“农民的孩子”,兴许早已忘却从农村家庭走出来的艰辛、辍学三年重入学堂学习的初衷,以及多年以来组织对他的期盼。直到成为阶下囚时,潘文辉才想起自己的出身,才深感愧对党的多年培养。他走上一条背叛组织和人民的道路,不免让人慨叹。
滥用职权,伸出“黑手”
2019年,市纪委监委经初步核实相关问题线索,发现潘文辉分管融水苗族自治县扶贫领域工作以来,该县扶贫领域工程存在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、项目进展慢、未按合同约定提前付款、工程转包现象严重和权钱交易等问题。随着审查调查深入开展,潘文辉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……
“一般是在每批扶贫项目准备招标或者邀标之前,潘文辉会给我一份名单,一般是发短信给我的,让我关照下他们,给点项目给他们做,然后我会把这些名字记下来。”该县扶贫办一负责人如是说。
通过违规操作,潘文辉把扶贫项目分派给自己人,分别帮助个体老板王某顺利承接了4个扶贫道路建设项目,帮助个体老板韦某顺利承接了3个扶贫道路建设项目等,而他似乎也从来没有考核过这些人是否有承接扶贫项目资质,有些人甚至从未做过工程项目,不熟悉相关技术及要求,造成多条扶贫公路无法验收,扶贫资金流失,后果极其严重。
扶贫项目初衷是帮助贫困地区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,潘文辉胆大妄为到向扶贫项目“伸黑手”,顶风作案、与民争利,贪腐性质恶劣严重。
圈子不纯,甘当俘虏
“碍于兄弟朋友的情面”这是潘文辉反思受贿过程中最常解释的一句话。随着职务的升迁,潘文辉并没有把精力放在关心弱势群体,解决群众困难上来,而是转向跟“大款”交朋友,为富商“解难题”。
“之所以送钱给潘文辉,一方面是因为他是县政协主席,手上的权力比较大,与他搞好关系以后能在工程项目中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。”一老板的话道出了他与潘文辉之间的“兄弟情”,兴许潘文辉早已明了这所谓的“兄弟情”,但尝过甜头的他始终难抵“糖衣炮弹”的攻击,渐渐地,潘文辉开始接受“兄弟朋友”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:巨额贿赂款、高档白酒、高档跑步机、高档手提电脑、价值过万的购物卡等。
潘文辉与“围猎者”“感情投资者”当朋友,利用手中权力为他们提供帮助,谋取利益,迷失在钱权交易的怪圈中,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。
对抗组织,难逃法网
2019年,当得知纪检部门正在查办融水苗族自治县征地办原副主任罗伟朝(已另案处理)的问题时,潘文辉担心会暴露,终日不得安宁。他无视党纪党规,利用自己的领导身份打探案件,帮涉案犯罪嫌疑人说情。
当上级纪检部门进一步查办相关老板及其侄子时,已经是在向潘文辉发出警示信号。潘文辉却仍不知悔改,而是积极联系相关老板商量如何应对和退钱的事情,企图隐匿受贿的事实和证据。他愚昧地认为组织谈话前把钱退给老板,说服老板不承认就能相安无事,没有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,一再错失组织给予的机会。
潘文辉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,作为组织重点培养的苗族干部,竟然对扶贫款动起了歪心思,正如他在忏悔时所说的:“我对不起家乡的父老乡亲,犯了这样的错误,也让我从家乡的‘骄傲’变成了家乡的‘耻辱’。”(柳纪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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